10月16日,集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季度法律事务及工程款回收工作会议。集团副总经理孙成荣,各单位分管法律事务及工程款回收工作的领导、财务科长、法律事务科长、部分项目经理及单项工程承包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律事务部经理常之玉主持。 会上,一公司、二公司、五公司、六公司四个单位的代表进行了典型发言。常之玉通报了集团1-3季度法律事务及工程款回收工作的总体情况,分析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三个方面对第四季度法律事务及工程款回收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认真学习《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加强制度建设;二、用心工作,提高执行力;三、加大对竣工结算工程欠款的回收力度。 孙成荣作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各单位在法律事务及工程款回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了集团面临的经济环境,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张桂玉董事长在集团第四季度生产经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法律事务及工程款回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提高认识。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没有足额资金支持的企业是很难发展壮大的。每位员工应充分认识工程款回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确保资金足额回收到位。二、创新办法。工程款回收方法和措施要与时俱进、敢于创新。深入分析研究回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措施、新办法,才能确保资金有效回收。三、尽心尽责。时刻把工作放在心上,只有尽心尽责才能把工作做好。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分解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真抓实干。要真心实意抓工作,脚踏实地干工作,竭尽全力出实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自我加压,敢于争先,永不自满,做到回收工作有成绩、有贡献,圆满完成集团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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