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集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工程款回收及法律事务工作会议。集团副总经理孙成荣,各单位分管工程款回收及法律事务工作的领导、财务科长、法律事务科长、项目经理及部分单项工程承包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律事务部经理常之玉主持。 会上,部分单位分管工程款回收及法律事务工作的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随后,常之玉通报了集团上半年工程款回收和法律事务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好的做法,并对下半年的工程款回收和法律事务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1、加大工程款回收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程款回收率;2、利用各种方法,规避工程款回收风险;3、提高法制观念,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孙成荣作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各单位在工程款回收和法律事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结合张桂玉董事长在集团第三季度生产经营会议讲话精神,对下半年的工程款回收及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1、重新认识工程款回收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工程款回收工作取得新突破。2、加强工程款回收方法创新,不断尝试和探索,寻求工程款回收适宜的方法。3、分工明确,尽心尽责,开创工程款回收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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